答:下列地点禁止设立娱乐场所: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6)周围200米范围内有中小学校的地点;
(7)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
(8)美术馆、陵园、公墓、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