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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居民楼相毗连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于开设娱乐场所?
2008-3-18

  答:凡与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相毗连的房屋开设娱乐场所的,除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外,还须具备一下条件:

  (1)用于开设娱乐场所的房屋必须与居民楼全隔断、无通道;

  (2)用于开设娱乐场所的房屋与居民楼须隔离不少于两堵的墙壁,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3)持有独立的房屋产权证书;

  (4)相毗连居民楼业主管理委员会无异议(无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征求居民代表意见);

  (5)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或环境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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