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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沁阳市创新文物普查工作机制
2008-3-31

  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后,河南省沁阳市把文物普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现了领导、组织、人员、经费和设备五到位。特别是在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创新和群众参与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

  一是建立市、乡两级领导机构。沁阳市按照省和焦作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专设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沁阳市十三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或副镇长为组长,文化站、财政所、村建办相关负责人及所辖行政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为成员的乡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站,并以镇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行政村。市、乡两级文物普查领导机构的建立,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市、乡两级普查经费。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沁阳市政府于2007年8月拨付10万元作为全市普查启动经费,并决定从2008年起将文物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乡、镇、办事处也根据实际情况,拨付了3000—10000万元不等的文物普查经费。截至目前,各乡镇配套文物普查经费共计5万元。文物普查经费的及时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实行了普查责任制,将普查队员分成沁南、沁北两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定普查出勤制度,明确规定普查队员的上、下班时间、周出勤天数等;实施下乡补助制度,对普查队员下乡的交通、就餐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普查奖励制度,详细规定了对普查中表现突出或有重大发现的奖励措施。

  四是招募文物普查志愿者。沁阳市通过宣传发动,吸纳包括业余文物保护员、退休教师、地方史爱好者、乡土民情爱好者等在内的300多名群众作为文物普查志愿者,并邀请志愿者参加了文物普查培训班,在全市形成了村村有人参与文物普查的良好氛围。文物普查志愿者为普查队员提供普查线索,传递普查信息,协助普查工作,不仅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也通过志愿者的带动作用,使普查真正成为了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的大行动。

  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沁阳市文物普查形成了政府大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队员努力工作的良好局面。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60多处,复查已知文物点50余处,文物普查初现成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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