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扫黄打非”工作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查获的两起涉嫌经济犯罪的重大案件已有结果。
惠利佳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盗版音像制品案:焦作市文化局于2007年5月29日移交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处理。2007年11月2日,焦作市公安局已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朱书呈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进入相关法律程序。
博爱县鑫华印务有限公司印刷非法出版物案:2008年1月,博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对博爱县鑫华印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宣判,判处该公司罚金10万元;判处该公司副经理丁杰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该公司副经理张国均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