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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于1997年颁布《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以来,全市公共文化馆(站)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在为本地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文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4和2005年,市政府将建设融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作为市政府实事工程重点推进,基本完成50个建设项目。2005年,本市有市群众艺术馆1所,区县文化馆31所,街道乡镇文化活动中心(站)216所,总面积为67万余平方米,同2004年相比增长了11.5%。居委(村)文化活动室达4819个,总面积为58万余平方米,比2004年增长了2.9%。2005年由各级公共文化馆(站)组织或辅导的基层文艺团队达9136支,同比增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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