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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金钟奖”和“长三角”地区声乐比赛选拔赛章程
本着推动声乐事业的发展,促进声乐演唱人才成长,活跃社会文化生活的宗旨,上海音协定于今年举办第二届“音协杯”声乐比赛。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进一步活跃上海声乐艺术的学术交流氛围,带动声乐表演艺术多元化发展。同时我们还希望“音协杯”声乐比赛能够更多地体现现代“奥运”精神:自信、自强、自尊,不追求第一,只追求更好。
一、分组
比赛分为美声、民族声乐和通俗演唱三组。
二、比赛
1、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轮(如有分组赛的报名人数不足40人/次也可只进行一轮比赛);
2、初赛:美声和民声组演唱一首中/外艺术歌曲,通俗组自选;
3、决赛:各组均可自选演唱曲目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赛重复;
4、可用钢琴、CD、DVD或VCD及自带乐器伴奏;
5、除通俗演唱可用话筒以外,美声和民声均不用话筒;
6、比赛现场均可入场观摩。
三、奖项
1、各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各等级奖以分数线为标准,不设定名额限制,允许奖项空缺;
2、获奖者将被授予奖牌/杯或证书。
四、报名
1、凡年满16周岁者(199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包括声乐爱好者、社会文化工作者、艺术院校师生、专业院团和部队文工团演员等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时间:5月8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延安西路238号306室(音协艺术部);
4、比赛时间: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收费:每轮100元;
6、联系、咨询电话:62485036
上海音乐家协会
200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