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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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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建康 政策法规研究处处长 |
| ·杨瑞娴 办公室副主任 |
| 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
| 徐晔 主任科员 |
| 电话:53087509 |
| 传真:6329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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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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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地址:四川中路276号 邮编:200002
电话:021-53088177 传真:021-231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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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地址:巨鹿路709号 邮编:200041
电话:021-54035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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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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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决定建立发言人制度。由发言人代表市政府对外发布新闻,发布各种政务信息,发布和解释政府的政策,并就国内外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目的是在上海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为中外媒体记者提供规范的新闻服务。正在努力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上海,需要更多地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与新闻媒体、与公众沟通和联系的渠道。同时,这也是市政府更好地为公民服务的一个实际举措,上海市民和国内外人士都可以通过发言人,经常听到来自市政府的声音,了解政府对许多问题的态度和看法,及其工作情况。有了这项制度,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可以更充分地得到保证,从而更好地实现对市政府工作的监督。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将起到沟通政府和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沟通政府和广大公众的桥梁作用。 根据韩正市长的要求,市政府已经明确了两位发言人,并决定建立规范的新闻发布会制度,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市政府所作的重要决策、通过的重要决定,都将及时地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发布。由于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在每周一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就定在周二举行,以增强发布的时效性。 除定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之外,市政府还将通过下列途径向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市政府工作的消息: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如市政府通过的一些法规、通告等,可能较多地通过这一途径发布,当然,必要时也会通过发言人进行解释;二是通过举行通气会向记者介绍情况;三是对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记者采访发布新闻、说明问题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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